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与《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《平顶山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经过学生申报、班级(专业)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公示、拟增补推荐李想递补为申请国家奖学金;杜新月(递补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;刘悦递补为申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;吴锦超递补为申请二优秀学生奖学金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11月12日——11月19日,共五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前反馈到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体育学院
2024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