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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张梦柯同学荣获自强之星称号

发布日期:2017/12/23 浏览次数:

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当代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根据团中央学校部、全国学联秘书处《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通知》,团省委学校部、省学联秘书处将同时开展2017年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寻访活动。为树立大学生励志成才的典型,发扬迎难而上、自强不息的榜样作用,经由院系进行初评,推荐44名学生报送至校团委,校团委组织评委老师根据上报材料,结合学习成绩、社会实践、自主创业等方面,评选出10名学生授予“2017年度感动平院——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称号。其中包括我院2015级张梦柯同学。

张梦柯同学在校期间表现优异,曾担任校团委宣传部干事、组织部干事、体育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干事、办公室主任、宣传委员、现担任体育学院团总支副书记。2015-2016学年,荣获校辩论赛“优秀微博评论员”;2016年春季运动会中荣获女子铅球乙组第五名;2016年度“五四”评比中被评为“优秀团员”;2015-2016年学生工作中被评为“先进个人”;2017年度“五四”评比中被评为“优秀团干部”;2016年度体育学院“十佳大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;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荣获“三好学生”称号;2017年春季运动会开幕式柔力球表演中表现出色、在女子铅球乙组中获得第五名;2016-2017年度校园篮球文化周比赛中获得一分钟投篮第三名;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荣获“三好学生”称号。

张梦柯同学表示:“但行好事,莫问前程。通过参与活动和培养兴趣,更坚定了我自强的道路,荣誉和成绩见证了我的成长,也为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了基础。心存善良,包容他人。正如雷锋说的,人的生命是有限的,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,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。”为我院同学树立了榜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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