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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第四季度重庆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5人公告

发布日期:2017/12/04 浏览次数:

为努力构建“人才到基层去、干部从基层来”的培养选拔链,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,决定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(以下简称“参公单位”)工作人员5名。

一、遴选原则

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;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二、遴选岗位

本次遴选5名全额拨款参公单位工作人员。具体岗位见《巫山县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参公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》(以下简称《一览表》)。

三、遴选范围及条件

(一)遴选范围

我县机关(含参公单位)在编在岗,且符合身份性质、符合遴选岗位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。

(二)遴选条件

1.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;

2.勤奋敬业,工作能力强,业务水平高;

3.简章规定的学历要求;

4.试用期满已按期转正人员;

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6.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,详见《一览表》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遴选:

1.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;

2.受处分期间的;

3.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,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;

4.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
5.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(试用期除外)、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;
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四、遴选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时间:2017年12月11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)

2.报名地点:县人社局公务员科。

3.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(学位)证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(个人基本情况、年度考核情况、是否同意报考等)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。

4.拟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:2的比例,未达到该比例的,相应递减拟遴选岗位至规定比例(按四舍五入处理)。其中,急需紧缺岗位经县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,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,若某一岗位只有1人参加考试,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。

5. 领取《准考证》:2017年12月13日(14:30-17:30)本人在报名处领取。

(二)考试

本次遴选只采取笔试形式。

1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。科目为《公共基础知识》,共100分。

2、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,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《准考证》。

3.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。

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

(三)考察

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,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,则采取加试面试,直至面试成绩不相同的方式,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。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,用人单位具体实施,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。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,则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(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,按上述办法处理确定考察人员)。

(四)公示

对考核合格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(五)调动

公示合格人员,经县编制人事委员会研究同意后,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。

五、工作纪律

公开遴选工作须严格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标准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,对违反考试规定和纪律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。遴选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,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
本《简章》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
原标题:

巫山县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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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巫山县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参公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》

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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